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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篇 偶遇小作家(第1頁)

我一直覺得根植于内心的東西,很難因為時間的流逝而發生改變,它總在無形之中影響着我們選擇做什麼、不做什麼,選擇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。

前一陣子,我一直在思考,當初為什麼會選擇寫書。它很賺錢嗎?不一定。它需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嗎?肯定。那麼,我為什麼要選擇寫書這個費力卻不太讨好的事情。今日,我終于有了答案。早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,還是一個小朋友的時候,寫書的種子就已經埋在了沃土裡。那一封封來自各大出版社的投稿回複信件,還有主題文學競賽的決賽通知書都是最強有力的證明。

對于大多數人來說,寫書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,是苦行僧般的難熬。畢竟,就算是金子,也要給人以時間去發現光亮吧。但是,很多人都熬不住,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把一件事情,十年如一日地去執行落地。

所以,想去做一件事,不是最難,最難的是堅持。我自認為,我還是比較能堅持的。但是,除了因機體存活所必須滿足的“吃喝拉撒睡”以外的事,我也不确定是否能夠堅持十年。但我很有信心,譬如寫日記這件事,不是已經堅持近二十年了麼?我的堅持,也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,它也不會因為年歲漸長就有所改變,隻不過大家都本能的想要趨利避害。如果堅持的事情沒有意義,那确實是可以把時間用在自認為更有意義的事情上。然而,關于一件事是否有意義這個辯證問題,誰也說不明白。放棄一件事的結果是什麼,我們可以預見,但是沒辦法百分之百的确定繼續堅持後會如何。而這,是很多人在堅持與放棄間徘徊的原因之一。

誠然,因為生命有限,又被現實生活所迫。我們不得不現實主義,同期内會選擇去做利益最大化的事情。但是,想做自己,做自己喜歡的事情,這個想法不也從來沒有放棄過嗎?

在這個世界上,騙自己最難。如果遇到喜歡的事,就大膽地去做吧,堅持去做,你一定會愛上這種感覺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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